sha’al不是一般的嚴厲要求,而是合理的問題和請求。我認為神向我們要求的,常常是問題和請求,意思不是說神對我們別無所求,祂對我們是有要求的。十誡就是針對某些行為和態度的要求。
然而,在這些要求的背後,是神的美善。神愛祂的子女,因此神對祂子女的行為有所期待,並且有所要求。
我們需要撇開「道德糾察隊」或「天上法官」的想像。是的,就某些意義而言,神是全人類的法官,祂有審判的權利。然而,神同時也是良善的,祂宣告自己是滿有憐憫、恩慈和長久忍耐的神。
神向我們所要的,或祂向我們請求的,不會超過我們能夠辦得到的事。神是恆久忍耐的(何等美妙的字眼);更重要的,祂是愛。但這不是說我們就有機會踐踏祂的權柄,而是指我們應該珍惜祂給的機會。
讓我們歡慶那埋藏在祂命令中的美善吧!君王已經發言,我們當歡喜領受祂的話語。